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浅谈涉家庭暴力致离婚案件的成因及其对策

www.q5999.com 2025-05-01 婚姻家庭

1、概述

(一)定义

2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以下简称《讲解》)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导致肯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本文仅谈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存在的家庭暴力行为。

(二)特点

家庭暴力因为行为人的不法行为直接针对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并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导致了一定量的伤害后果。与其他暴力行为相比较,具备以下特征:

1、身份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因为发生在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因此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具备特定的身份和关系。如婚姻主体间存在的夫妻关系,据我院三年来审理此类案件调查统计,90%以上的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为老公。

2、时间的连续性。家庭暴力因随着着家庭成员之间的一同生活,施暴者会因不一样的事由,在不一样的时间里,多次或长期对同一受害者采取不一样的行为和方法,不按期地施暴。

3、行为的隐蔽性。家庭暴力大部分都发生在特定的场合,即多数发生在施暴者与受害者一同居住的住所,其暴力行为非常难让世人知道,大部分受害者觉得,家庭暴力系个人的家庭隐私。“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为了不使家庭矛盾激化而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故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不向外张扬,更谈不上要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我们的人身权利,由此致使施暴者愈加猖狂,且不让外人知道,隐蔽性非常强。

4、方法的多样性。家庭暴力,既包含肉体上的伤害,比如殴打、体罚、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也包含精神上的折磨,如威胁、恐吓、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甚至还包含性暴力。其后果是紧急的,不只导致受害者身体、精神的痛苦、心理的压抑,还威胁到家庭的和睦与稳定,甚至会涉家庭暴力致使恶性案件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要紧原因。

(三)统计与剖析

伴随“禁止家庭暴力”载入28日公布的新婚姻法,并将推行了家庭暴力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笔者就所在法院至审结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案件进行如下统计与剖析:

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90件,其中婚姻案件876件,判(调)离685件,占婚姻案件总数的78.19%;涉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为59件,占判(调)离婚案件数的8.67%.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28件,其中婚姻案件908件,判(调)离660件,占婚姻案件总数的72.68%;涉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为82件,占判(调)离婚案件数的12.44%,较上年相比上升3.77%.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43件,其中婚姻案件为634件,判(调)离400件,占婚姻案件总数的63.09%;涉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为79件,占判(调)离婚案件数的19.75%,较上年相比上升7.31%.

从调查的数据表明,三年来审结的婚姻案件离婚率呈降低趋势,但涉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比率却逐年增长。

2、缘由

涉家庭暴力致使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是什么原因多方面的,笔者觉得既有婚姻当事人自己缘由,也有经济进步与社会环境等外面缘由,还有职能部门及有关法律规范是什么原因。

(一)婚姻当事人自己缘由

1、婚姻基础较差。婚姻当事人结婚以前认识时间短,相互知道不够,草率结婚导致结婚以后夫妻间缺少交流和交流,当在日常出现或大或小的矛盾,双便捷会失去应有些理性认识和法律意识,出现伤害他们的言行,矛盾激化后,双方为达到各自的目的而采取极端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彼此,致使暴力行为发生和升级。如吴X丽诉张X强离婚案,二人(均系再婚)认识不到二个月便进行了婚姻登记,因为相处时间短,彼此知道不够,结婚以后,各自缺点渐渐暴露,并缺少交流交流,为此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来进步到张X强稍不如意便对吴X丽推行家庭暴力,导致吴X丽诉至法院需要结束没感情基础的婚姻。

文书推荐: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离婚协议书有孩子版??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模板下载??

Tags: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常识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