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一作者发文说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18000元可以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项目,由于明显存在错误,因此在评论中进行指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是不可以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成本的,而是用于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及整容费等,没想到被个别网友怼了,说我一个人都没搞了解,交强险的18000只不过赔偿医疗费,不包含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成本,那样到底医疗费赔偿限额可以赔偿那些成本呢?
回答这个问题前,大家要了解,交强险可以赔偿三部分成本,第一部分为死亡伤残赔偿成本,第二部分为医疗费,第三部分为财产损失,每部分赔偿成本均有限额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状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的状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那样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否只赔偿医疗费呢?不是的,依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约”的规定医疗费赔偿限额18000元或者1800元是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适当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显然,医疗费赔偿限额除可以赔偿医疗费以外,还可以用于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成本,但不包含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成本。假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成本加起来超越18000或者1800元如何解决呢?对于超越的部分,被保险人有责的,则由承保商业保险的公司或者被保险人个人(未购买商业险的)按事故责任比率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责的,超越部分则由受害者自行承担。
那样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成本,交强险可以赔偿吗?
可以,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或者18000元就是用于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生活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住宿费等成本的。假如上述成本加起来超越180000元或者18000元的,处置原则也是和医疗费赔偿限额一样,对于超越的部分,被保险人有责的,则由承保商业保险的公司或者被保险人(未购买商业险的)个人按事故责任比率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责的,则超越部分由受害者自行承担。